第四,2004年以来,中国已经数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从去年9月以来的贸易政策调整尤其密集,今年6月1日起要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7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税新政,从去年实施新出口退税制度到此次出口退税新政,历时不过半年。即使目的正确,过于频繁的政策调整也必然导致企业对政策环境的预期很不稳定,干扰其正常的生产和经营节奏。因此,此次力度空前的出口退税新政发布之后,出口退税制度应当稳定足够的时间,一两年内不应继续削减了。
第五,旨在提高出口效益、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调整方向已经提出数年了,政策调整也已经发生了几次。在政策调整酝酿过程中,不少企业宁可进行活跃的政治游说力求保住某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目标的政策,却不愿意下功夫提升产业结构、开展自主研发。此次出口退税新政告诫许多企业,与其把希望寄托在游说摆平这个那个人、这个那个势力上,不如顺应政策调整潮流,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积极的实际调整措施上。从这次出口退税新政和其后加工贸易新政发布后某些企业、机构的表现来看,他们并未真正吸取这一教训,因此重复这样的告诫还是有价值的。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不可忽视:大面积下调、取消出口退税之后,由此节省的财政支出又应当如何使用?
为了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为了巩固中国外经贸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将进出口税收增收节支额投入增强对外经贸的“体质”是恰当的。具体说来,可以投入以下几个领域:
首先是投入发展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非凡是技术装备、大飞机、芯片等战略性产业。为此,我们可以用国家投资、政府采购、技术教育投资等手段支持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并继续鼓励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扩大出口,鼓励其占据国际市场,包括维持乃至适度提高这类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其次是用于支付出口产业向国内欠发达地区转移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成本。出口产业向国内欠发达地区转移,需要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增加投资。此外,中国区域发展落差已经达到了“一五”以来前所未有的地步,而出口退税调整等贸易政策调整本意虽然是提高出口商品结构,但有可能因遏制中西部地区优势出口产业(初级产业)而令其承受比东部更大的冲击。我们需要考虑优化现行财税体制,提高资源税,让地方从资源开发收益中获得更大的份额用于环境保护和恢复,以及改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制,激励中西部更加乐意将资源在国内东部深加工后出口,而不是直接以初级产品形态出口,并从中分享合理份额的收益。但在这一调整过程中,中心财政分享的资源税等将有所下降,可以用外经贸税收增收节支额来弥补,以便调整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