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审议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以至少5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为此,记者对目前的“手机监听器”地下交易进行了调查,发现生意火爆。
林先生:“当然能,我的手机24小时开着,你到了我们安排你找家酒店住下,喝喝茶,不就把事情谈了吗?”
记者:“安全吗?”
林先生:“在东莞肯定安全!”
7000元的监听器最畅销
可以随意监听20公里内的手机,每月能卖出几十部
手机监听器除了网上的交易部分外,也有直接在电子市场交易的。广东最早出现公开叫卖的情况,北京的市场交易的情况又怎么样呢?
记者走访了中关村电子城、广外科技商城等十几家电子市场,并没有发现公然销售手机监听器的现象。记者在部分摊位进行了打听,摊主大都很警惕、很犹豫,声称“我可以找人帮你打听打听,你先留下联系电话吧,一有消息我就告诉你”。
正当记者在酒仙桥电子城打听手机监听器时,一位自称姓张的青年男子主动同记者搭讪,声称可以搞到“骇客手机”,问记者需要什么价位的、要多少货、什么时候要。边说边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纸,上面所写文字的大意是:手机窃听器(骇客手机),是在手机里置入一个监听芯片,需要监听时,拨一下对方的手机号码,加入预留的密码,对方的手机将在不响铃的情况下自动接通,处于接听状态,而对方却毫无知觉,然而对方周围的一切却尽收你的耳中。价格根据不同的监听范围和配套功能而定。我公司为方便客户立即使用,特别准备了已经安装好芯片的手机。只需告诉我们你想要手机的品名、型号,我们即可为你提供现存的手机监听器。参考价格:骇客芯片价格+手机价格+30元安装费=手机监听器价格。
当记者提出想先看一看货,姓张的青年显得有些犹豫,走到旁边打了个电话,然后带着记者来到了位于电子城后面的平房区,在一公共厕所旁与另一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会合后,将记者带到了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然后从随身所带的皮包中取出了两个手机模样的装置。中年男子指着其中一款NOKIA8250告诉记者,至少得7000元,可以随意监听20公里内的手机,这也是现在最畅销的一款,每月都能卖出去几十部。
买主调查:“二奶”居首
一个月卖15部,有10部都是开着名贵车、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子买的
当记者问起谁是京城手机监听器的买主时,戴眼镜的中年男子给了记者一份宣传资料,详实地罗列了手机监听器在京城的宣传购买人群:“通过手机监听器,关心子女的父母可以随时掌握孩子的现况;互信不足的夫妻可以防患未然,终结对方的婚外情;工作繁忙的老板可以揪出不忠的员工、了解竞争对手;热恋当中的情侣可以了解爱人、了解情敌。”
北京某调查公司的资深调查员王昶告诉记者:“去年我曾对购买对象做过一项调查,北京的手机监听器主要客户是‘二奶’,排在第三的才是私家侦探和保镖。‘二奶’成为主力购买人群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她们的身份所决定的,由于自己本身的‘根基不稳’,所以总担心对方另寻新欢。我的一个朋友曾在中关村倒过这个玩意,他最高的时候一个月卖了15部,赚了十几万,其中10部都是开着名贵车、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子买的。”
“其实,手机监听器在情感或教育领域的危害并不大,一般人也没那么多时间,成天去守着听。真正可怕的还是在商业领域,如果你的公司正在商讨工程竞标,而你的对手却窃听到了,那才最可怕!”
●专家观点
■法律专家:出售使用都违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心稳认为:《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刑法》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专业间谍器材的生产和销售,国家法律对此是有明令规定的,只能在特殊的主体间进行流通,是不允许民用的。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盗窃其他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依法须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非法使用窃听器材侵害他人隐私、名誉权的,依法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目前正在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以至少5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
■社会学家:不可出售实验品
社会学家王彬认为,为做好隐私保护,一方面大家不要把自己手机的底层信息轻易告诉别人,手机不要随便放置;另一方面政府应制定相应的可操作的法律来监督。
眼下的关键是有关部门应对这类器材的生产和销售环节严格控制,让手机窃听器材不要轻易地就从实验室的试验品变成高价出售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