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
6月27日电】(记者赖雨晨舒静)6月27日,原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钟伟华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被告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对受贿金额提出异议。
检察机关根据调查取证认定钟伟华受贿共计13.5万元、英镑1000元,但钟伟华及他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出,朱某前两次送给他1万元和1000英镑时,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请托事由,仅仅是作为人情往来,应被定性为不正之风、违纪行为,尚不构成受贿,不应被计入受贿金额。
根据检察机关的意见,钟伟华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从轻处罚。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