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藻污染:钱塘江环保新危机
 蓝藻又称蓝绿藻,藻体具有特殊的色素,一般呈蓝色,是藻类中最原始的类群。细胞内没有真正的细胞核,仅有核质,不具核仁和核膜。蓝藻是广适性藻类,在85℃的温泉中,在高山的冰雪中,在海洋及淡水中均有生存。蓝藻可以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当蓝藻大量繁殖时,水中的溶解氧浓度也迅速降低,造成鱼虾、螺蛳等水生物的死亡,使水体遭受污染。尽管是死亡的蓝藻,它在被细菌分解的过程中还是会产生毒素。太湖和滇池都曾深受蓝藻污染之苦。
河流湖泊中,蓝藻含量过高是否会对人体有影响,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但从实验结果来看,它对肝、脾都有一定的影响。而蓝藻爆发的周边地区,其癌症爆发比例要比其他没受蓝藻污染的地区大。
 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情况,“浙江蜜蜂味精集团结构性污染严重,氨氮排放量大,浓度严重超标,对钱塘江流域水环境造成很大压力。由于受氨氮浓度高和气温、水文等条件影响,2004年钱塘江流域部分地区首次爆发了蓝藻污染。”
 浙江蜜蜂味精集团的结构性污染严重,氨氮排放量大,浓度严重超标,对钱塘江流域水环境造成很大压力。由于受氨氮浓度高和气温、水文等条件影响,今年钱塘江流域部分地区首次爆发了蓝藻。由于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污染面广量大,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矛盾突出。
 为此,11月23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浙江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从2004年4月下旬开始,浙江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工商局、省司法厅、省安监局等七厅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全省检查企业7.6157万家,对3751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取缔、关闭企业458家,停产治理1402家,责令限期治理379家,罚款1177家,吊销排污许可证7家,其他处罚355家。
 同时,浙江省发改委对控制环境污染提出了四个“一律”:
 凡是没有通过环境影响审批的项目,一律不核准、不备案、不审批;凡是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区域,对新增的排污指标,一律不核准、不备案、不审批;11个专项整治重点区域(比如东阳横店的化工污染等)在完成整治之前,新增产能(意味着增加排污量)项目,一律不核准、不备案、不审批;群众对建设项目环保问题意见较大,尤其是引发集体性上访事件的项目,在环保问题未妥善处理前,一律不核准、不备案、不审批。